一、主 旨:實施優秀選手培訓加強輔導工作,提昇選手訓練績效,爭取優異
成績,為國爭光。
二、訓練目標:
(一)2024年新加坡第4屆世界太極拳錦標賽,爭取前三名為總目標。
日期:自2024年8月22日至8月28日,為期7日。
地點:新加坡體育館。
(二)2024年澳門第10屆亞洲武術錦標賽,爭取前三名為總目標。
日期:自2024年9月10日至9月16日,為期7日。
地點:澳門塔石體育館。
三、競賽規則:1、套路依據2019年及2024年最新修訂武術套路競賽規則。
2、散手依據2017年最新修訂武術散手競賽規則。
四、選拔競賽項目:男子、女子組年滿18歲以上全能項目。
(一)第10屆亞洲武術錦標賽:
1)自選套路:長拳、南拳。
2)長器械:槍術、棍術、南棍。
3)短器械:刀術、劍術、南刀。
4)男子散手:60公斤級、65公斤級、70公斤級。
5)女子散手:52公斤級、60公斤級。
(二) 第4屆世界太極拳錦標賽:
1.自選套路/器械:太極拳、太極劍全能項目。
五、選拔日期/地點:
(一)選拔日期:113年5月16-19日,4天。
(二)選拔地點:台南市新興國小體育館。
(三)選拔方式:依據113年度全國武術暨儲備國手選拔賽選出中華培訓/代表隊
競賽規程公開選拔。
六、選拔入圍成績標準;
(一)依據選訓委員於遴選賽事現場觀察選手比賽情形排序高低遴選,評估擇定
具優勢項目及量級。
(二)依據113年度全國武術暨儲備國手選拔賽,選出具有實力之套路全能
項目及散手級別遴選中華培訓/代表隊選手參加2024第10屆亞洲武術
錦標賽暨第4屆世界太極拳錦標賽中華代表隊培訓選手及教練人選。
(三) 2024年新加坡第4屆世界太極拳錦標賽暨澳門第10屆亞洲武術錦標賽,
依據國際規則規定年齡及參賽項目(量級)規定辦理,依據國際總會初步
公告暨亞洲總會競賽規程辦理。
七、選拔賽入圍採用:
(一)套路:選拔男女各項全能成績排序選出入圍及備(候)補選手。
全能項目:南拳(含長、短器械)、長拳(含長、短器械)三項
全能成績。
(二)散打:選拔男女各量級成績排序選出入圍及候補(含培(陪)練)選手須經
選訓小組認定,培訓選手須實力達國際標準者。
(三) 選手經選訓小組,認為不足國際實力者,為未入圍陪訓選手。
(四)選拔正取運動員參加賽前總集訓如期完成報到,選訓委員立刻執行各項
檢測,未能達到標準者將會取消正取資格由候補遞補之。
七、教練遴選:
(一)培訓教練:
依據選拔賽報名單位選手之總成績累計積分最高者各項教練;套路1人、
散打 1人),持有國家級教練證者(在有效期間參加複訓者),成為培訓
隊教練及助理教練。
(二)代表隊教練:
選手經決選後確定套路、散手為準國手,成績累計積分最高者必須擔任
培訓隊教練持有國家級教練證者(在有效期間參加複訓者),成為代表隊
教練及助理教練。
(三)如選出培訓隊及代表隊教練無法勝任或證照資格不符由選訓主任委員
提名,由本會派任送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聘任之。
(四) 培訓期間:防護員1人、總教練或行政管理1人,由協會指定。
代表隊期間:另聘請醫師或防護員1人、總教練或行政管理1人,由協會
指定。
(五) 遴選培訓隊及代表隊教練、選手,必須在報到前先參加本會辦理培訓前
面試及教育輔導相關定及配合等事宜。
八、本辦法送行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九、本計劃如有未盡事宜,適時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