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培育優秀或具濳力運動選手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選手名單及其所具備之培育資格如下:
三、遴選依據及過程:
(一)選手遴選條件
1、第一階段:依112年4月27-30日,於台南市舉行112全國武術賽暨儲備國手選拔賽。
2、選出套路:高中組、國中組各項三項全能選手前1-2名總得依順序擇優遴選優勢項目之
儲備國手。
3、選出散打:高中組各量級前1-2名之男女選手,且年齡符合培訓對象之規定者,依順序
擇優遴選優勢量級儲備國手。
(二)選手遴選方式
1、於上述遴選條件中,選取適合國內訓練為對象者,及決定培訓人數須經由本會選訓委員
會審核通過。
2、於上述遴選條件中採取國內訓練從嚴之理念,依據賽會成績計算分數,且年齡符合培訓對象之規定者,依總得分順序決選出培育名單之賽事依據。
3、套路:高中組、國中組男女選手共10名,經培育優秀及具潛力選手之專案選訓委員會
依據國際賽報名人數規定,遴選各組別(項目)項及優勢項目入圍1-2名選手(含候
補)參加集訓,首次集訓套路進行身體素質檢測並進行基本功質量強化。
4、散手:高中組男女選手共6名。經培育優秀及具潛力選手之專案選訓委員會依據國際賽
報名人數規定,遴選各組別(量級)項及優勢項目入圍1-2名選手(含候補)參加集訓
經培育優秀及具潛力選手之專案選訓小組通過後培訓,首次集訓散打進行身體素
質檢,並實施約束實戰對抗。
5、培訓選手須隨時接受測驗體適能或技術,如選手學習態度不佳或未達實力,不及格者取
消解除培訓資格,由候補較具有潛力之選手遞補。
6、依據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選訓委員會選手選拔培(陪)集訓各專項素質檢測實施辦法辦理。
(三)二、三階段培訓選手替換辦法:
第二階段:依112年7月7-9日,於台中市舉行111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暨大專院校武術錦標賽,
遞補 儲備國手,參加2023年亞洲青少年武術錦標賽中華培訓及代表隊選手。
(四)教練團
1、移地訓練外籍教練:由中國當地推派優秀教練資格者。
2、本國籍教練:國內暑期集中訓練指導。
(1)教練遴選條件;教練需具有國家A或B教練資格者。
(2)教練現仍從事武術訓練工作者(專任、兼任)。
3、教練遴選方式:
(1)國內基層(含暑假)教練;由本會選訓委員會評估成效聘任之。
(2)總教練由協會提名,需具備有訓練及行政管理能力之國家級教練。
(4)亞青賽國內外培訓教練需具備國家A級或B級教練者,國家C級為助理教練,由本會
選訓委員會評估成效聘任之。
(5)如遇選出培訓教練無法勝任或執行力不彰由選訓主任委員提名更換,經本會選訓委員
會會議通過後,由協會聘任之。
(6)曾經擔任培訓或帶隊教練並持有國家A或B級教練者,成績表現優異優先考量聘任之,
教練名單經選訓委員會議通過後呈報體育署核備。
4、推選防護員或物理治療師1名。
5、推選體能教練1名。
6、性別平等霸凌、禁藥管制、防護貼紮課程授課講師各1名。
7、人文思想、藝術舞蹈、及體態教育課程授課講師各1名。
四、培訓計畫
總目標:本計畫所培育之選手將爭取參賽資格,並以爭取獎牌為目標。
(一)備戰2023年亞洲青少年武術錦標賽為培訓目標如下列;
(二)近期目標:提升基本素質,提升難度動作,設定國際正式各洲季賽事奪取好成績。
(三)訓練起訖日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計1年。
(四)階段劃分:(以培訓時間時階段劃分)
1、第1階段: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合計12個月。
2、第2階段: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30日止,合計20天。
國內訓練:自2023年7月11日至7月30日止,合計20天。
3、第3階段:自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13日止,合計14天。
國外訓練:自2023年7月31日至8月13日止,合計14天。
(五)階段劃分及訓練地點:
1、國內暑假及賽前訓練:台南市國術訓練中心。
2、國外暑假及賽前移地訓練:中國成都。
3、參加國際賽事:
名稱:2023年亞洲青少年武術錦標賽。
日期:2023年8月14-22日,為期8天。
地點:中國澳門。
(六)訓練方式:採長期分階段集中培訓(如下表列),依據選手特質、體型、專長適時調整,
再開出週期性課表,進中心後請教練另擬課表。
階段/期程 | 項目訓練方式 | 內容 |
第一階段 | 散打階梯式訓練 | 1.提升基礎身體素質、核心肌群、功力檢測。
2.基礎重量訓練、體能訓練。 3.基礎約束實戰對抗動作協調能力。 |
套路階梯式訓練 | 1.提升基礎身體素質、核心肌群、基本功檢測。
2.基礎重量訓練、體能訓練。 3.難度動作編排完成分段B、C級難度動作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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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 | 散手及套路暑假
國內集中 漸進平台式訓練 (國外移地訓練) |
1.第一階段訓練為基礎,增強選手身(心)理
素質。 2.進階提升身體素質、基礎功力及重量訓練、 約束實戰對抗檢測。 3.赴國外移地實戰對抗以增加經驗達到提升成 熟度穩定對抗能力。 |
參加國際賽會 | 名稱:2023年亞洲青少年武術錦標賽。
日期:2023年8月14-22日,為期8天。 地點:中國澳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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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手、套路檢測 | 112年學年度全國中正盃武術錦標賽成績暨2023年第10屆亞洲青少年武術錦標賽成績為最後檢測訓練做為滾筒式成效紀錄,總檢討成果為依據。 | |
第三階段 | 訓練和比賽 | 1.套路強化提升完成整套自選難度能力及穩定
性成熟度。 2.散手強化提升實戰對抗經驗達到進階,提升 成熟度穩定對抗實力技術應變能力。 3.聘請國際裁判模擬比賽或檢測。 4.參與國際賽會提升競賽經驗及增強學習能力。 5.邁進亞運奪牌實力培訓成效。 |
(七) 訓練內容:
1、精神訓練及心理輔導:
(1)聘請運動心理專家學者長期為選手做個別心理輔導,協助選手與教練間密切關係並掌握
選手心理素質、問題解決及輔導。
(2)協助選手適當克服、排除、心理壓力,強化、提昇、建立強烈自信心與企圖心,面對在
比賽期間較具有突出的穩定性能達到國際水平之表現。
2、體能訓練:
(1)聘請體能教練協助訓練。
(2)一般性體能:速度、敏捷性、柔軟度、協調性、心肺耐力設定不同內容輔以間歇、循環
等方式訓練。
(3)重量訓練:依選手訓練量及週期性調整做強化肌力、臂力、腿肌、腹肌、背肌等耐力
訓練。
(4)專項性體能:無氧耐力、有氧耐力衝刺訓練,以強化跑步訓練有氧耐力、速度爆發力。
3、技術訓練:
(1)套路
1)基本動作練習:含基本手型、手法、步法、腿法練習。
2)2項全能、南拳騰空動作及穩定性練習;含彈跳騰空腿。
3)腿法落地穩定性及太極拳三控腿訓練。
4)套路組合練習:強調動作細膩性及質量。
5)套路分段練習:強調步法、身法及精神之協調。
6)套路整套練習:掌握整套時間、體力及強度之綜合表現。
(2)散打
1)基本攻擊、防禦訓練(含拳法、腿法、摔法)。
2)複合攻擊、防禦訓練、動作差異比較,糾正訓練。
3)近戰訓練、戰術之運用、各種實戰經驗。
4)各種不同距離、狀況之做法比較。
5)國內、外移地集中訓練吸取各專項專長應變之能力。
(3)請中國籍教練提昇技術技巧性及掌握國際武聯資訊。
(4)模擬正式競賽模式増進臨場感發揮技術及應變能力與經驗。
(5)赴中國移地訓練與各省隊或國家隊陪練,蒐集各專項新資訊與知識,提昇技術戰術與
策略及套路編排。
五、實施要點:
(一)請本會選訓委員會不定期赴訓練場地督導與訪視時,了解訓練進度及選手狀況並予以
指導,協助處理相關問題其訓練績效,並函知本會。
(二)運動醫療:左營國訓中心運科組或本會醫療委員會及已簽署醫療顧問團隊「台南安南
醫院」(含外科、內科、骨科、婦科、復健、健檢、用藥)運動傷害防護員
支援按摩師防治及疲勞消除等。
(三)醫療意外保險:個人技擊保險。
(四)國外參賽及國內訓練:推派運動傷害防護員或物理治療師、護理員同行,其他依實際
狀況提出需求。
(五)未參與暑期培訓,則不予補助選手訓練器材。
(六)集訓期間配合體育署「千里馬運科選材計畫」進行選手運科檢測。
六、選手進退機制:
(一)集中訓練時由選訓委員及教練團予以依檢測標準及檢測訓練績效,由本會選訓委員會議
通過檢測內容。
(二)退訓:選手無故缺席或受傷無法練習者,經醫生認定無法再培訓,由教練提報選訓
委員會通過後退訓。
(三)每兩星期為一次檢測點,並召開選訓會議檢討訓練成效及選手汰劣。
(四)由112年全國武術聯賽或111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暨大專院校武術錦標賽中擇優產生
儲備國手遞補。
(五)訓練結束後,選手隨時測驗體能或技術,以檢視階段培訓成效及發揮培訓資源效益。
(六)培訓期間國內教練必須經本會選訓委員會同意,並簽訂聘約同意書。
選手必須簽具自願書,有關選手更換、退訓、管理、輔導由本會選訓委員會負責辦理,
並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
(七)選手隨時接受檢查禁藥教育、性別平等及霸凌課程。
(八)選手須依規定申請事、病假,未准假前不得隨意離營區。
(九)選手培訓期間須遵守受訓規定事項,如以上列違規者,取消培訓資格。
(十)入圍之培育選手必須參加集訓,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期間違反相關規定者,
取消其資格並送本會紀律委員會懲處。
(十一)培訓男、女選手於2023年亞洲青少年武術錦標賽暨112學年度全國中正盃武術錦標賽
與非培訓選手混合檢測。
七、經費籌措:(如附件)。
八、本計畫經112年度工作計畫報備教育部體育署通過後,公告實施。
九、本案業經教育部體育署112年5月3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120015671號函同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