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31屆成都世界大學運動會武術代表隊教練及選手遴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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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31屆成都世界大學運動會武術代表隊教練及選手遴選辦法

2021第31屆成都世界大學運動會

武術代表隊教練及選手遴選辦法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9年06月09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1090018464號函、110年09月16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1100031330號函與111年11月01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1110040596號函修正發布「我國參加2021第31屆成都世界大學運動會選手培訓參賽實施計畫」暨教育部體育署109年12月18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1090042536號函、110年11月17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1100040829號函與111年12月02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1110044813號函辦理。

二、代表隊名額:

(一)教練:至多3名為原則(總教練1名、套路及散打各1名)。

(二)選手:8名(套路、散打各4名)。

三、資格限制:

(一)教練:依據下列資格順序遴選。

1.須為具有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國家級武術運動教練證資格者或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A級運動教練證資格者。

2.非中華民國國民或具中華民國武術協會B級教練資格者,得經訓輔委員會決議,報經教育部體育署專案核定後辦理徵召。

(二)選手:介於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間出生之中華民國國民,且需符合下列三項資格之一:

1.大專校院在學學生:各校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教育部頒布或承認之正式學制者)。

2.大專校院畢業學生:於2020年1月1日後,自大專校院畢業者。

3.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凡111學年度畢業並預定於112學年度進入大專校院就讀者

(教育部頒布或承認之正式學制者,且需於報名截止前提供在學證明)。

四、代表隊組成:

(一)教練:

1.總教練:由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選訓委員會議自2022年第19屆杭州亞洲運動會培訓隊教練團遴選符合資格之教練並經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大專體總)2021成都世大運訓輔委員會議通過。

2.套路教練:依據「110學年度第20屆全國中正盃武術錦標賽暨2022年第19屆杭州亞洲運動會及2021第31屆成都世界大學運動會中華武術培訓隊選手選拔賽」及111年12月24日辦理之補選「中華武術代表隊選拔賽」套路成績,由獲選最多人數男、女選手之所屬學校推薦符合資格教練擔任。若獲選男、女子培訓選手人數相等時,則比較兩校獲選選手最優成績總數,由總數排名順位高之男、女選手其所屬學校推薦符合資格教練擔任。若獲選選手最優成績總數再相同時,則依序比較再次優成績獲選選手總數,依此類推。若仍無法產生時,則由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選訓委員會議提出建議名單且經大專體總2021成都世大運訓輔委員會議通過。

3.散打教練:依據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與大專體總辦理之「2021第31屆成都世界大學運動會武術代表隊選拔賽」及111年12月24日辦理之補選「中華武術代表隊選拔賽」散打成績,由獲選最多人數男、女選手之所屬學校推薦符合資格教練擔任。若獲選男、女子培訓選手人數相等時,則比較兩校獲選選手最優成績總數,由總數排名順位高之男、女選手其所屬學校推薦符合資格教練擔任。若獲選選手最優成績總數再相同時,則依序比較再次優成績獲選選手總數,依此類推。若仍無法產生時,則由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選訓委員會議提出建議名單且經大專體總2021成都世大運訓輔委員會議通過。

(二)選手:由原獲選為代表隊之選手(如附件名單)與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及大專體總於111年12月24日辦理之補選「中華武術代表隊選拔賽」獲選為代表隊且符合資格者,經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擇優遴選符合參賽資格之選手且經大專體總2021成都世大運訓輔委員會議通過

五、代表隊教練及選手名單皆應由大專體總2021成都世大運訓輔委員會通過後,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定。

六、各階段教練及選手皆應配合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培訓計畫,進駐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培訓。

七、本辦法所稱訓輔委員會由大專體總組織,負責培訓隊及代表隊組訓審議事宜。

八、本辦法經大專體總2021成都世大運訓輔委員會審議後,報教育部體育署審核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原獲選代表隊之選手名單

編號 項目 姓名
1 套路選手 陳岳禧
2 套路選手 劉佩勳
3 套路選手 孫家閎
4 散打選手 張煥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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