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簡介

歷屆理事長:蔡鴻文、劉松藩、汪敬熙、陳守山、吳鴻昌、楊瑞峰

現任理事長:楊美蓉

介紹「國武術」淵源歷史

壹、前言:

「國術」為我祖先所創的一種健身、強身、防身的體育運動,持別著重「術德并重內外兼修」、歷經數千年不斷的演變,與隨著時代科技進步,遂而形成今日以「武德」、「武藝」、「技藝」、「遊藝」的傳統民俗體育運動,目前不僅成為全民運動重要之一環,「武術」也是國際體育競技的重點項目之一,謹就本會發展及年來工作執行概況,簡報于后:

貳、組織發展:

一、民國十七年(1928年)“中央國術館”在南京成立後,前輩們以體育救國、溝通中西體育、武術現代化等宏觀理念推廣傳統武術,並正名為「國 術」,設立「中央國術館體育專科學校」培育國術人才,開啟近代武術的振興。於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中央國術館”被迫遷移重慶,雖於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勝利後遷回南京,但場館多毀於戰火,館務中斷,國術的推廣與教育受到挫折。

二、為延續“中央國術館”的傳承,曾任副館長的陳冸嶺先生和在台灣的師生,先於民國三十九年(1950年)成立「中華(民國)國術進修會」,由國術界元老發起在台灣籌組全國性之國術團體「中華國術進修會」,再於民國五十二年(1963年)改組成立「中華(民國)國術會」,至民國八十五年(1996年)更名「中華(民國)國術總會」。歷經多次改組,於民國九十四年(2005年),為因應「武術」的國際化,將「國術」和「武術」兩個名稱並稱為「國武術」,現行名稱為「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目前本會團體會員有全國、省(市)國武術會及各拳種單項協會、學校單位團體,共同為發揚「國武術」文化,推展全(國)民運動而努力。

三、「國術」於民國六十七年(1978年)為因應國際發展,成立「中華國術國際聯盟總會(英文名稱International Chinese Kuoshu Federation簡稱I.C.K.F.)」(原中華國術世界促進會)藉以推展國術「國際化」之工作,目前計有世界五大洲國家(地區)會員國,由本會前任名譽理事長陳守山先生擔任第一至二屆主席,吳鴻昌先生擔任第三-五屆,楊瑞峰先生擔任第六-七屆主席,第八-十屆主席由現任本會理事長楊美蓉女士擔任。

四、「武術」於民國八十五至九十二年(1996年-2003年)先後依「奧會」模式,以「中華臺北武術總會(英文名稱 Chinese Taipei Wushu Federation簡稱C.T.W.F.)」名稱登記加入「亞洲武術聯合會(英文名稱Wushu Federation of Asia簡稱W.F.A.)」、「國際武術聯合會(英文名稱International Wushu Federation簡稱I.W.U.F.」成為正式會員,也是「亞奧會」承認正式會員項目,在國際間與國內分別組團參加各項國際賽事、參與(兩岸及國際交流)國際講習會、擔任國際重要職務,參加國際會議之有關活動。

五、「中華(民國)國術總會」在「中華奧會」與「亞奧會」登記名稱為「中華臺北武術總會(英文名稱Chinese Taipei Wushu Federation簡稱C.T.W.F.)」是前「中央國術館」的一脈相承,在台灣正統傳承的組織,基於歷史淵源和傳承使命感,近七十年來,我們每年在台灣舉辦盛大的「國武術」比賽,官方主辦的「全民運動會」設有「國術」項目,「全國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設有「武術」項目。

參、工作執行成效:

一、爭取國內賽事:「國術」「武術」項目列入運動會:全國運會、全國中等學校、全民運動會。

二、辦理全國賽事:「升學指定全國中正盃」、「國武術聯賽」、「中等學校暨大專院校」國武術錦標賽,為發掘青少年、青年優秀選手,提升國際國武術競技成績。

三、教練、裁判國內國武培訓:依據教育部權責計畫辦理國家A、B、C級教練、裁判講習,提升全國、省、縣(市)對教練、裁判水準。

四、段級制度推勳:配合選手、教練、裁判制度實施段級制度,為統一段級鑑定標準。

五、「國術」國際競技及交流活動:悉按「中華國術國際聯盟總會(英文名稱International Chinese Kuoshu Federation簡稱I.C.K.F.)」有關計畫辦理,除參加世界各國之邀訪外,並主辦世界國術錦標賽,由第一屆至2004年第九屆世界盃國術錦標賽暨水上擂台賽至今(2019年),已是第十六屆世界國術錦標賽。「國術」為中華民族之優良傳統體育,對推展全民運動,弘揚文化,極有助益。

六、培訓基層暨國家隊優秀運動選手:辦理潛力選手、菁英培訓營暨國家培訓隊國內外移地訓練,貫徹執行成效良好,成績表現優異創佳績。

七、爭取國際賽事「武術」項目於台灣主辦權,連續二年承辦國際賽事:「高雄2009年世界運動會」、「2016年桃園亞洲武術錦標賽」、「2017年台北世界大學運動會」、首屆於澳門辦理「2018世界大學武術錦標賽,須連續三屆以上,在台灣創下歷史見證重要旅程碑。

八、「武術」培養教練、裁判國際培訓暨組團參加亞奧運國際賽事:悉按亞洲武術聯合會(英文名稱Wushu Federation of Asia簡稱W.F.A.)、國際武術聯合會(英文名稱International Wushu Federation簡稱I.W.U.F.),參加A、B級教練、裁判研習,對提升國際水準,頗具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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