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培育運動教練人才-舉辦國內教練訓練(5/1修改日期)

【取消一人參賽項目】113年全國國術聯賽
2024 年 4 月 29 日

113年度培育運動教練人才-舉辦國內教練訓練(5/1修改日期)

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113年度培育運動教練人才-舉辦國內教練訓練

一、 辦理機構: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

二、活動名稱:113年培育武術運動教練人才培育訓練研習會-舉辦國內教練訓練

三、活動主軸或核心課程:

(一)為建立優秀武術教練、裁判專業技能,確定教練、裁判之共同基本範圍,統一架式、培養指導人才,提高教練、裁判素質,增進武術發展,增進運動人口倍增。

(二)本會為培育全國武術人材利於迅速成長,與國際賽接軌特辦理此研習,邀請國際武術聯合會具有知名度教練兼裁判來台授課,強化精進我國技術能力。

(三)擬聘請國際武聯國際總裁判長劉志鋼老師、范燕美老師來台授課,國內聘任楊基龍老師、楊逢時老師,共計四位國際級裁判、教練資格資優講師共同協助本研習會,達到最有效益。

(四)四位講師具備曾多年來擔任國際武聯各項規則編輯及國際賽會經驗豐富分享,彙整匯集國際武術聯合會所編列之教練、裁判教材結合訓練法。

(五)對於國內(青年)青少年組教練未能長期赴國外訓練,長年訓練有斷層之苦,能夠提升與改善技術水準,希望在國際賽能突破為國爭光取得好成績。

(六)國內教練及選手(青年)青少年組能銜接第三套路與國際自選套路接軌,以及接受更多元化更科技的的訓練方式。

四、活動時間:預定113年7月18-21日為期4日。

五、活動地點:左營運動訓練中心-演藝廳(高雄市左營市世運大道399號)。

六、預計參與學員:

(一)教練:具有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及本會各級運動教練核發A級B級、C級教練證者。

(二)體育運動專業院校或體育運動相關科系之畢業生。

(三)報名時現仍從事訓練工作者請附上相關證明文件。

(四)參加學員之優先順序如下;

(1)具有本會本會核發效期內A級、B級教練證且仍從事競技訓練工作教練為主,其餘再行開放C級教練證之人員(如每梯次具A級、B級教練計25人,C級教練計5人)30人。

(2)以未曾參加過者優先參加。

(3)經本會教練委員審議,依據報名者條件遴選優先順序名額後通知。

七、其他規定:

(一)研習時間:

(1)日期:113年7月18日至7月21日為期4天。

(2)每天授課時數以八小時計,並以集中連續方式實施。

(二)經考試及格:

(1)由中華民國國術總會發給全勤時數結業證書。

(2)無全程者恕不頒發。

(3)全程參與講習者,持中華民國國術總會或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A、B、C級證照正本,由本會核發結業證書。

(三)報名截止日期:至即日起5月30日止。

(四)報名地點:

(1)地址:台南北小北郵局第29-8號信箱;電話02-27316794 郭秘書或王緯弘秘書。

(2)手續:參照網址至本會網站電子化建立個人資料庫,備妥所有資料再依據登入系統程序填妥表單後下載,經該單位蓋章連同附件寄至上述地址,(並檢附光面近照2吋半身2張、身份證、相關證明文件及各級證照影印本(6月01日以後,研習會前日期申請良民證正本),以上附件資料缺一不可,如果報名程序不符將原件退回,不得提出異議。

(五)費用:無收取任何研習費用,學員膳宿費不足款及交通費請自行墊付。

(六)參加人員須知:

(1)參加講習人員攜帶盥洗用具及必須穿著運動服裝。

(2)參加講習人員往返交通費由學員自行負擔。(住宿安排可委請承辦單位代訂房間,但須先行付款)。

(3)本研習所須預算在年度相關預算內核實支應。

(七)請假:參加本研習會學員予以公假,須辦理請假者請在報名上填入統一辦理。

八、本計畫經教育部體育署113年4月11日臺教體署競字第1130014713B號函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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