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20屆名古屋亞洲運動會代表隊教練及選手遴選辦法

2026 年第 20 屆名古屋亞洲運動會選手培訓參賽實施計畫
2026 年 1 月 12 日

2026年第20屆名古屋亞洲運動會代表隊教練及選手遴選辦法

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參加

2026年第20屆名古屋亞洲運動會代表隊教練及選手遴選辦法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114年1月16日心競字1140000489號書函備查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115年1月02日心競字第1140014411號書函備查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3年4月10日臺教體署競字(二)第1130012760號函辦理。

二、目的:為遴選優秀團隊備戰2026年「第20屆名古屋亞洲運動會」奪牌實力,爭取最高獎牌為 總目標。

三、組織:由本會選訓委員會負責有關教練及選手遴選暨培訓督導等事宜。

四、教練(團)遴選:

(一)代表隊教練:

1、遴選條件:須為名古屋亞運培訓隊教練團隊成員,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具備A級教練有效證照資格。

(2)具備B級教練有效證照資格者應符合「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規定。

(3)外籍教練不受上開資格限制。

2、遴選方式:由本會選訓委員會依據套路及散打入選代表隊選手指導教練,並參考近一屆國際賽事表現暨選拔參賽項目(量級)人數,決議最終參賽項目及名單排列優先順序並經選訓委員會同意後,送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提報「國際綜合性運動賽會(奧運暨亞運)運動人才培訓輔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後辦理。

五、代表隊選手:

(一)決選時間:115年2月7日,為期1天。

(二)決選地點: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武術場地。

(三)遴選資格

1.套路: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113學年度全國大專院校武術錦標賽國手選拔各項目全能前三名者。

(2)114年全國運動會各項目全能前三名者。

2.散手:公開決選。

(四)選拔標準:

1.套路:各項全能依成績最高排序,遴選出參賽資格項目第1名為優先參賽選手並列入代表

隊(正選)選手,第2名為備取選手並列入代表隊(候補)選手。

2.散手:各量級依女子52KG級、60KG,男子70KG級各項目成績排序,依序遴選出參賽

資格項目第1名為優先參賽選手並列入代表隊(正選)選手,第2名為(候補)選手並

列入代表隊儲訓選手。

    (五)選拔項目

1.達參賽標準項目:

(1)套路:女子太極拳/劍全能、女子南拳/南刀/南棍、男子南拳/南刀/南棍、

長拳/刀術/棍術全能項目。

(2)散手:女子60KG、男子70KG。

2.未有符合參賽標準:

(1)套路:男子太極拳/劍全能、女子長拳/劍術/槍術全能項目。

(2)散手:女子52KG。

3.散手量級/及套路項目/先行選拔排序,屆時依據國際成績擇優競爭實力評估,爭取培訓參賽資格。

六、由本會選訓委員會依據選拔賽決選結果,並參考近一屆國際賽事表現暨選拔參賽人數,決議最終參賽項目及名單,送國訓中心提報「2026年第20屆名古屋亞洲運動會人才培訓輔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後辦理調訓。

七、教練團應於提送最終亞運報名名單時提出專案評估報告,如經選拔為優先參賽選手者於第三階段及總集訓過程確有訓練或競賽狀況不佳,且明顯不具名古屋亞運競爭實力情形時,本會選訓委員會得審議決定最終報名名單。

八、附則

(一)代表隊教練(團)

1、教練以專職培訓工作為原則,倘於培訓期間有不適任之事實,經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下稱國訓中心)及運動人才培訓輔導小組(下稱訓輔小組)委員查核屬實者,取消其資格。

2、為顧及本會會務正常運作與推動並遵守利益迴避原則規範,本會秘書長(含)以上人員,不得擔任教練職務。

(二)代表隊選手 :選手須接受教練(團)指導並依訓練計畫施訓,日常生活事項接受教練(團)及國訓中心輔導管理,倘於培訓期間有違反規定之事實,經查核屬實者,得取消代表隊陪訓資格。

(三)入選之教練、選手,無故未能參加集訓或違反集訓相關規定者,送本會紀律委員會審議後,報運動部備查。教練或選手之除名,須經本會選訓委員會討論後,送國家訓練中心提報訓輔小組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行之。

七、本遴選辦法經本會選訓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函送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提報訓輔小組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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