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113年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實施計畫

【比賽地點更換】113年全國國武術聯賽
2024 年 4 月 11 日
【取消一人參賽項目】113年全國國術聯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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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113年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培育優秀或具濳力運動選手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選手名單及其所具備之培育資格如下:

三、遴選依據及過程:

(一)選手遴選條件

1、第一階段:依113年5月17-19日,於花蓮縣舉行113全國武術賽暨儲備國手選拔賽。

2、選出套路:高中組、國中組各項三項全能選手前1-3名總得分依順序擇優遴選優勢項目

之儲備國手。

3、選出散打:高中組各量級前1-2名之男女選手,且年齡符合培訓對象之規定者,依順序

擇優遴選優勢量級儲備國手。

(二)選手遴選方式

1、於上述遴選條件中,選取適合國內訓練為對象者,及決定培訓人數須經由本會選訓委員

會審核通過。

2、於上述遴選條件中採取國內訓練從嚴之理念,依據賽會成績計算分數,且年齡符合培訓對象之規定者,依總得分順序決選出培育名單之賽事依據。

3、套路:高中組、國中組男女選手共16名,經培育優秀及具潛力選手之專案選訓委員會

依據國際賽報名人數規定,遴選各組別(項目)及優勢項目入圍1-3名選手(含候

補)參加集訓,首次集訓套路進行身體素質檢測並進行基本功質量強化。

4、散手:高中組男女選手共6名。經培育優秀及具潛力選手之專案選訓委員會依據國際賽

報名人數規定,遴選各組別(量級)項及優勢項目入圍1-2名選手(含候補)參加集訓

經培育優秀及具潛力選手之專案選訓小組通過後培訓,首次集訓散打進行身體素

質檢測,並實施約束實戰對抗。

5、培訓選手須隨時接受測驗體適能或技術,如選手學習態度不佳或未達實力,不及格者取

消解除培訓資格,由候補較具有潛力之選手遞補。

6、依據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選訓委員會選手選拔培(陪)集訓各專項素質檢測實施辦法辦理。

(三)第二階段培訓選手替換辦法:

第二階段:依113年7月7-9日,於嘉義縣舉行112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暨大專院校武術錦標賽,

遴補儲備國手,參加2024年世界青少年武術錦標賽中華培訓及代表隊選手。

(四)教練團

1、移地訓練外籍教練:由中國當地或另專案推派優秀教練資格者。

2、外籍教練:國內暑期集中訓練聘任二位指導。

3、本國籍教練:國內暑期集中訓練指導。

(1)教練遴選條件;教練需具有國家A或B教練資格者。

(2)教練現仍從事武術訓練工作者(專任、兼任)。

4、教練遴選方式:

(1)國內基層(含暑假)教練;由本會選訓委員會評估成效聘任之。

(2)總教練由協會提名,需具備有訓練及行政管理能力之國家級教練。

(3)如遇選出培訓教練無法勝任或執行力不彰由選訓主任委員提名更換,經本會選訓委員

會會議通過後,由協會聘任之。

(4)曾經擔任培訓或帶隊教練並持有國家A或B級教練者,成績表現優異優先考量聘任之,

教練名單經選訓委員會議通過後呈報體育署核備。

5、推選防護員或物理治療師2名。

6、推選體能教練1名。

7、性別平等霸凌、禁藥管制、防護貼紮課程授課講師各1名。

8、人文思想、藝術舞蹈、及體態教育課程授課講師各1名。

四、培訓計畫

總目標:本計畫所培育之選手將爭取參賽資格,並以爭取獎牌為目標。

(一)備戰2024年世界青少年武術錦標賽為2026年青年奧運青年組參賽資格培訓目標如下列;

(二)近期目標:提升基本素質,提升難度動作,設定國際正式各洲季賽事奪取好成績。

(三)訓練起訖日期:113年7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共計6個月。

(四)階段劃分:(以培訓時間時階段劃分)

1、第1階段:自113年7月11日至8月20日止,合計41天。

國內訓練:自113年7月11日至7月30日止,合計20天。

國外訓練:自113年7月31日至8月20日止,合計21天。

2、第2階段:自113年9月1日至9月20日止,合計20天。

國內訓練:自113年9月1日至9月20日止,合計20天。

(五)階段劃分及訓練地點:

1、國內暑假及賽前訓練:台南市國術訓練中心、國家運動訓練中心。

2、國外暑假及賽前移地訓練:中國成都。

3、國內暑假及賽前訓練:台南市國術訓練中心、國家運動訓練中心。

4、參加國際賽事:

名稱:2024年世界青少年武術錦標賽。

日期:2024年9月22-30日,為期8天。(暫定)

地點:汶萊。

(六)訓練方式:採長期分階段集中培訓(如下表列),依據選手特質、體型、專長適時調整,

再開出週期性課表,進中心後請教練另擬課表。

階段/期程 項目訓練方式 內容
第一階段 散打階梯式訓練 1.提升基礎身體素質、核心肌群、功力檢測。

2.基礎重量訓練、體能訓練。

3.基礎約束實戰對抗動作協調能力。

套路階梯式訓練 1.提升基礎身體素質、核心肌群、基本功檢測。

2.基礎重量訓練、體能訓練。

3.聘請大陸教練技術動作規格方面調整、難度規範

調整訓練。

散手及套路暑假

國內集中

漸進平台式訓練

(國外移地訓練)

1.第一階段訓練為基礎,增強選手身(心)理

素質。

2.赴國外移地聘請大陸教練進階提升身體素質、基  礎功力及重量訓練、約束實戰對抗檢測。

3.赴國外移地聘請大陸教練實戰對抗以增加經驗

達到提升成熟度穩定對抗能力。

散手、套路檢測 113年學年度全國中正盃武術錦標賽檢測為2024年世界青少年武術錦標賽成績為最後檢測訓練做為滾筒式成效紀錄,總檢討成果為依據。
第二階段 國內訓練 1.套路強化提升完成整套自選難度能力及穩定

性成熟度。

2.散手強化提升實戰對抗經驗達到進階,提升

成熟度穩定對抗實力技術應變能力。

3.聘請國際裁判模擬比賽或檢測。

4.參與國際賽會提升競賽經驗及增強學習能力。

5.邁進世青奪牌實力取得青奧青年組資格賽培訓

成效。

參加國際賽會 名稱:2024年世界青少年武術錦標賽。

日期:2024年9月22-30日,為期8天。

地點:汶萊。

(七) 訓練內容:

1、精神訓練及心理輔導:

(1)聘請運動心理專家學者長期為選手做個別心理輔導,協助選手與教練間密切關係並掌握

選手心理素質、問題解決及輔導。

(2)協助選手適當克服/排除、心理壓力,強化、提昇、建立強烈自信心與企圖心,面對在

比賽期間較具有突出的穩定性能達到國際水平之表現。

2、體能訓練:

(1)聘請體能教練協助訓練。

(2)一般性體能:速度、敏捷性、柔軟度、協調性、心肺耐力設定不同內容輔以間歇、循環

等方式訓練。

(3)重量訓練:依選手訓練量及週期性調整做強化肌力、臂力、腿肌、腹肌、背肌等耐力

訓練。

(4)專項性體能:無氧耐力、有氧耐力衝刺訓練,以強化跑步訓練有氧耐力、速度爆發力。

3、技術訓練:

(1)套路

1)基本動作練習:含基本手型、手法、步法、腿法練習。

2)2項全能、南拳騰空動作及穩定性練習;含彈跳騰空腿。

3)腿法落地穩定性及太極拳三控腿訓練。

4)套路組合練習:強調動作細膩性及質量。

5)套路分段練習:強調步法、身法及精神之協調。

6)套路整套練習:掌握整套時間、體力及強度之綜合表現。

(2)散打

1)基本攻擊、防禦訓練(含拳法、腿法、摔法)。

2)複合攻擊、防禦訓練、動作差異比較,糾正訓練。

3)近戰訓練、戰術之運用、各種實戰經驗。

4)各種不同距離、狀況之做法比較。

5)國內、外移地集中訓練吸取各專項專長應變之能力。

(3)請中國籍教練提昇技術技巧性及掌握國際武聯資訊。

(4)模擬正式競賽模式増進臨場感發揮技術及應變能力與經驗。

(5)赴中國移地訓練與各省隊或國家隊陪練,蒐集各專項新資訊與知識,提昇技術戰術與

策略及套路編排。

五、實施要點:

(一)請本會選訓委員會不定期赴訓練場地督導與訪視時,了解訓練進度及選手狀況並予以

指導,協助處理相關問題其訓練績效,並函知本會。

(二)運動醫療:左營國訓中心運科組或本會醫療委員會及已簽署醫療顧問團隊「台南安南

醫院」(含外科、內科、骨科、婦科、復健、健檢、用藥)運動傷害防護員

支援按摩師防治及疲勞消除等。

(三)醫療意外保險:個人技擊保險。

(四)國外參賽及國內訓練:推派運動傷害防護員或物理治療師、護理員同行,其他依實際

狀況提出需求。

(五)未參與暑期培訓,則不予補助選手訓練器材。

(六)集訓期間配合體育署「千里馬運科選材計畫」進行選手運科檢測。

六、選手進退機制:

(一)集中訓練時由選訓委員及教練團予以依檢測標準及檢測訓練績效,由本會選訓委員會議

通過檢測內容。

(二)退訓:選手無故缺席或受傷無法練習者,經醫生認定無法再培訓,由教練提報選訓

委員會通過後退訓。

(三)每兩星期為一次檢測點,並召開選訓會議檢討訓練成效及選手汰劣。

(四)由113年全國武術聯賽或112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暨大專院校武術錦標賽中擇優產生

儲備國手遴補之。

(五)訓練結束後,選手隨時測驗體能或技術,以檢視階段培訓成效及發揮培訓資源效益。

(六)培訓期間國內教練必須經本會選訓委員會同意,並簽訂聘約同意書。

選手必須簽具自願書,有關選手更換、退訓、管理、輔導由本會選訓委員會負責辦理,

並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

(七)選手隨時接受檢查禁藥教育、性別平等及霸凌課程。

(八)選手須依規定申請事、病假,未准假前不得隨意離營區。

(九)選手培訓期間須遵守受訓規定事項,如以上列違規者,取消培訓資格。

(十)入圍之培育選手必須參加集訓,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期間違反相關規定者,

取消其資格並送本會紀律委員會懲處。

(十一)培訓男、女選手於2024年世界青少年武術錦標賽暨113學年度全國中正盃武術錦標賽

與非培訓選手混合檢測。

七、經費籌措:(如附件)。

八、本計畫經113年度工作計畫報備教育部體育署通過後,公告實施。

九、本案業經教育部體育署0年0月0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000000號函同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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