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運動部115.6.29運競(四)字第1150017799號函同意備查
一、依據:本會115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目的:為遴選優秀團隊備戰2026年青年奧運會「武術」培訓暨代表隊奪牌實力,爭取最優成績,為國爭光。
三、組織:由本會組成2026年青年奧運會「武術」培訓暨代表隊,本會選訓委員會負責有關教練及選手,參賽資格遴選暨培訓督導等事宜。
四、教練團遴選:
(一)資格條件:具本會A級教練證資格者,或經運動部專案同意之本會B級教練及外籍教練。
(二)遴選員額:教練1人。
(三)遴選方式:1.由本會選訓委員會自培訓及代表隊選手之指導教練中遴選,並與所選手所屬基層單位或學校協調。
2.如依上開教練資格不符或因個人因素無法擔任時,再由本會選訓委員會綜合評估參賽項目及競賽需求後遴選適當教練擔任。
五、選手遴選:
(一)遴選項目及員額:依據國際奧會通知,我國取得青奧武術運動之參賽項目及員額為「女子『太極拳/太極扇』」1人。
(二)遴選資格:具我國國籍者,且出生日介於2008年11月14日至2011年10月31日之間者。
(三)遴選方式:代表我國參賽2026年第10屆世界青少年武術錦標賽選手,且參賽項目符合2026 年青年奧會參賽項目者。
六、附則
(一)培訓及代表隊教練
1.教練以專職培訓工作為原則,倘於培訓期間有不適任事實,運動部訓輔專案小組查核屬實者,取消其資格。
2.為顧及本會會務正常運作與推動並遵守利益迴避原則規範,本會秘書長(含)以上人員,不得擔任教練職務。
(二)培訓及代表隊選手
1.選手需接受教練(團)指導並依訓練計劃施訓,日常生活事項接受教練 (團)輔導管理,倘於培訓期間有違反前述規定之事實,經查核屬實者,得取消培訓資格。
2.除經專案核定辦理者外,未達階段標準或目標之選手,予以取消下階段培訓資格,未達最末階段標準或目標者,不予報名參賽。
(三)入選培訓及代表隊之教練、選手,無故未能參加集訓或違反集訓相關規定者,送本會紀律委員會討論後,報運動部備查。
(四)所選培訓及代表隊教練無法勝任,且未能達到訓練預期效益或有違規懲處紀錄者,其解聘及重新派任教練人選須經本會選訓小組討論通過後,函送備案通過後施行之。
七、國際奧會有關2026年青年奧運會武術運動競賽參賽資格
(一)國際武聯參考各區域選拔賽、訓練營及2026年「第10屆世界青少年武術錦標賽」成績,分配各國參賽員額,提送國際奧會評估,最終名額由國際奧會通知各國奧會。
(二)依據青奧資格爭取方式,本會前於「114學年度第24屆全國中正盃武術錦標賽暨 2026 年第10屆世界青少年武術錦標賽中華代表隊選手選拔賽」競賽規程明定,年2026第10屆世界青少年武術錦標賽參賽項目符合 2026年青年奧運會參賽項目之代表隊選手,同時取得2026年青年奧運會培訓選手資格。
八、本遴選辦法經本會選訓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函送運動部核備後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一、依據:依據115年本會年度計劃辦理。
二、目的:引進運動訓練新知與方法,提高運動水準及教練素質,俾利在國際綜合性運動競賽爭取佳績,為國爭光。
三、培訓目標:
總目標:2026年青年奧運會「武術」爭取套路青年組,前三名獎牌數為總目標。
日期:自2026年11月01日11月04日為4天。
地點:達卡。
四、培訓項目:
套路女子組青年A組:36式太極拳、太極扇(第3套國際競賽套路)。
五、培訓起止日期、地點:
(一)日期:自2026(115)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止。
(二)地點:高雄市左營區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技擊館7樓武術場地)。
六、培訓方式:課程表分階段性專責教練,分週訓期程擇日另擬。
七、培訓內容:
(一)精神訓練及心理輔導:
(1)聘請運動心理專家學者長期為選手做個別心理輔導,協助選手與教練間密切關係並掌握選手心理素質、問題解決及輔導。
(2)協助選手適當克服、排除、心理壓力,強化、提昇、建立強烈自信心與企圖心,面對在比賽期間較具有突出的穩定性能達到國際水平之表現。
(二)體能訓練:課表依據選手階段性分段另開課表。
(1)聘請體能教練協助訓練。
(2)一般性體能:速度、敏捷性、柔軟度、協調性、心肺耐力設定不同內容輔以間歇、循環等方式訓練。
(3)重量訓練:依選手訓練量及週期性調整做強化肌力、臂力、腿肌、腹肌、背肌等耐力訓練。
(4)專項性體能:無氧耐力、有氧耐力衝刺訓練,以強化跑步訓練有氧耐力、速度爆發力。
(三)技術訓練:
1、套路
(1)基本動作練習:含基本手型、手法、步法、腿法練習。
(2)騰空動作及穩定性練習;含彈跳騰空腿。
(3)腿法落地穩定性及太極拳三控腿訓練。
(4)套路組合練習:強調動作細膩性及質量。
(5)套路分段練習:強調步法、身法及精神之協調。
(6)套路整套練習:掌握整套時間、體力及強度之綜合表現。
八、選拔入圍成績標準依:「2026年第10屆第世界青少年武術錦標賽」教練、選手遴選辦法規定辦理。
(一)選拔日期:114年10月10-13日,4天。
(二)選拔地點:高雄市五甲國民小學體育館(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424號)。
(三)選拔方式:全國公開選拔。
(四) 2026年第10屆世界青少年武術錦標賽參賽項目,需符合取得2026年青年奧運會參賽項目培訓選手資格,後續依據「2026年青年奧運會武術代表隊教練及選手遴選辦法」辦理。
(五)遴選方式(名額):套路選手女子太極拳/太極扇1人、套路教練1人、防護員1人,共計3人。
九、督導考核:
(一)退訓:選手無故缺席或受傷無法練習者,或是在培訓期間技術上無法突破或是學習態度欠佳,經教練提報選訓委員會通過後退訓由陪練員遞補。
(二)每一階段完成經專案小組針對選手訓練狀況由教練考核,國際比賽成績等研訂次一階段培訓計劃。
(三)選手隨時接受禁藥課程及檢查。
(四)選手須依規定申請事、病假,未准假前不得隨意離營區。
(五)選手培訓期間須遵守受訓規定事項。
(六)在培訓期間由選訓委員及教練團予以依各階段檢測標準檢測訓練績效,選手隨時測驗體能及技術,不合格者取消解除正取資格由陪練員遞補之。
(七)曠課不得超過三小時以上者。
(八)培訓中受傷經醫生證明一星期內能夠恢復訓練,否則需放棄培訓論。
(九)不聽從教練教誨及技術指導,或是學習態度欠佳不良行為、態度傲慢,屢勸不聽如有違反者,請依據紀律委員會依管理辦法懲處之。
(十)選手須規定申請事、病假應檢附證明文件或夜間未歸,須經本會同意可離開,未准假前不得隨意離營,請依據紀律委員會管理辦法懲處之。
(十一)選手應要按表操練無故缺席或不按表做練習者,或是在集訓期間有幾點規定不符,經報專案小組通過後,立即放棄集訓及參賽資格。
(1)隱瞞受傷事實。
(2)技術懸殊無法突破。
(3)不服從紀律。
(4)未依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5)如飲酒、賭博、糾紛、言語行為不正。
(6)經本會聘任之醫師診斷傷勢不宜參賽者。
(7)對內、外發表言論人身攻訐於本會與教練,嚴重影響聲譽者。
(8)參與霸凌性侵隊友或他人知情未報者立即退訓,送紀律委員會懲處。
(十二)依據培訓原則及集訓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如以上列違規者,解除培訓資格。
十、入圍選手者必須遵守:
(一)應履行參加本會召集之訓練及比賽義務。
(二)選手入選或參賽,未經本會同意無故不入代表國家參加比賽或不參加集訓者,本會有權取消其入圍資格,並禁止其參加本會1年內辦理之比賽。
(三)各入圍選手之公開行為及品德由有關人員考核,作為日後選拔國家代表隊員之參考,如有嚴重違紀情形時,由本會註銷該員入圍手資格或作其他必要之處分。
(四)選手若有違反我國刑事法律之情況,期間將失去入圍之資格。
(五)運動禁藥管制相關規定;依據「國家運動禁藥管制規則(NADR)」,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屬於國家級運動員,皆可能接受藥檢。
十一、經費預算:115年度辦理「培育優秀選手或具有潛力運動選手計畫」增列「參加2026年青年奧運會」賽前國內總集訓經費,如附件。
十二、本計劃如有未盡事宜,適時修正之。
十三、業經運動部115.6.29運競(四)字第1150017799號函同意備查辦理。